为更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,坚实作好国有土地出让金没收工作,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措举增大土地出让金没收管理。一是增强合约管理。
创建《市城区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制度(全面推行)》,转让合约签定30日仍未交纳土地出让金价款的项目,根据土地监测监管系统的警告,印发并递送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交纳提醒书》,警告受让人及时交纳土地出让价款。二是增大受贿力度。通过发布命令催缴通知书、上门受贿等方式对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不予催缴,迟延交纳的,严苛按照合约誓约征税滞纳金。受让人无法按照合约誓约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的,自滞纳之日起,每日按延后缴纳款项的1交纳违约金。
延期付款多达60日,经催缴后仍无法缴纳出让金的,申请人政府批准后解除合同,交还土地。三是压低竞买门槛。为避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者欠缴土地出让金,必要提升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交纳比例,交纳区间由60%-70%下降至100%。
四是实行弹性转让。全面推行工业项目用地弹性转让制度,通过延长转让年限、先租后让、长年出租等方式用于土地,减少企业投放成本,避免土地闲置浪费。
五是诚信档案约束。将不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列为市级诚信档案,并容许其参与其它地块的土地出让竞买活动,防止欠缴现象的现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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